关于评选2022年度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招生宣传、 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
2023-02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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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2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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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(部):

2022年,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二十大和二十大一中全会精神,结合学校招生、就业创业工作实际,积极搭建专业的宣传队伍,着力促进毕业生多渠道就业,扎实推进学校“双创”教育,协同提升各专业生源质量及就业创业工作质量,确保了学校2022年度本科招生、就业创业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。为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,表彰先进,学校决定继续开展2022年度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招生宣传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1.“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”评选范围:承担全日制本科教学任务的各院级单位,自愿申报。

2.“招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”评选范围:参与2022年度招生宣传工作的教职员工,各学院(部)推荐招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1人。

3.“就业工作先进个人”评选范围:从事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的管理人员,《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》课程教师,各学院(部)推荐就业工作先进个人1人。

4.“创新创业工作先进个人”评选范围: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管理人员,《创新创业》课程教师,创新创业竞赛指导教师,各学院(部)推荐创新创业工作先进个人1人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

1.学院(部)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大学生就业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,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、省和学校有关就业创业工作的政策要求,积极营造全员关心、参与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良好氛围。

2.扎实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,积极为大学生牵线搭桥、提供更多就业创业机会,帮助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,就业专项经费使用规范,就业工作有特色,学院(部)2022年度毕业生初次就业率(以学校公布为准)原则上高于全校平均水平。

3.学院(部)成立专门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,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工作;有独立的支持大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教育场所,积极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活动提供平台和机会,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有特色;学院学生参与创新创业人数比例高于全校平均水平,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、“互联网+”“挑战杯”、科技创新等相关创新创业教育活动中参与学生人数较多、成绩突出。

(二)招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

1.严格遵守学校本科招生宣传工作纪律,自觉维护学校形象,展现良好的教师风貌。

2.熟悉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制定的本科招生工作政策,为广大考生、家长提供准确的我校招生政策解读和学院、专业介绍,吸引优质生源报考我校。

3.热爱本科招生宣传工作,具有强烈的责任心、奉献精神和吃苦耐劳的精神,积极参加招生宣传活动,表现突出,工作成绩显著。

4.主动拓展招生宣传工作渠道,联系走访中学,创新招生宣传工作思路和方法,为学校招生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。

(三)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

1.积极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,热爱学生就业工作。

2.业务素质良好,认真做好学生就业日常工作,上报各种资料准确、及时,按时、按量、优质完成学校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
3.爱岗敬业,能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服务,自觉维护毕业生、用人单位的权益和学校信誉;通过多途径收集、了解用人单位需求信息,及时向学生公布并反馈给学校相关管理部门,积极邀请、引进用人单位来校挑选、录用毕业生;

4.严格遵守“四不准”原则,严格遵守工作纪律,自觉抵制不正之风。

(四)创新创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

1.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,认真贯彻执行国家、省和学校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政策要求;

2.服务意识强,热爱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,专心为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服务,具备创新创业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素养,能够扎实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各项具体工作;

3.恪守职责,认真做好学生创新创业日常工作,上报各种资料准确、及时,按时、按量、优质完成学校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;

4.工作成绩突出,学生满意度高,各类大赛成绩优异;

5.原则性强,严格遵守工作纪律,自觉抵制不正之风。

三、评选程序

1.各学院(部)根据文件精神进行宣传发动,开展自评、自荐或推荐工作。

2.拟申报单位填写《山东师范大学2022年度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》(附件1)和《山东师范大学2022年度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自查表》(附件2)。

3.拟申报个人填写《山东师范大学2022年度招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》、《山东师范大学2022年度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》、《山东师范大学2022年度创新创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》(附件3、4、5)。

4.各学院(部)于3月18日前将候选单位和候选人的申报材料送交所在校区的招生就业处(创新创业学院)办公室。要求A4纸打印,一式两份并加盖学院(部)公章,电子版发至邮箱:304471945@qq.com。

5.招生就业处(创新创业学院)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,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评审结果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予以表彰。

四、其他

联系人:王聪     联系电话:86181916